(新春走基层)上海吴淞边检站春节期间连续查处两起无证登轮案件

发布时间:2024-04-27 17:38:24 来源: sp20240427

   中新网 上海2月14日电 (殷立勤 罗丽娟)2月13日,上海吴淞边检站查获一起无证登轮案件,春节假期尚未过半,吴淞边检民警已连续查获的第二起无证登轮案件。吴淞边检民警过年不放松,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敏感性,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确保了节日期间的口岸安全稳定。

吴淞边检民警对无证登轮人员作出处罚决定。杨大楼 摄

  当日7时许,巡查民警在罗泾矿石码头开展巡查时,发现在某国际航船上一名登轮人员翟某未持有效登轮证件。经查,翟某是某船务公司的工作人员,平时不负责登外轮工作,但因春节假期人手紧,公司派他来看看某外轮装运货物的情况。没想到翟某心存侥幸,以为春节期间边检民警沉浸在过年的欢乐气氛里,会放松警惕不认真执法,所以他未办理边检登轮手续就偷偷溜上国际航船查看货物,结果被巡查民警当场查获。因其擅自违规登轮的行为已构成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吴淞边检站对翟某处以1500元的罚款。

  无独有偶,2月9日,吴淞边检站巡查民警在对靠泊罗分码头的某国际航船进行例行登轮检查时,也查处了一名无证登轮人员。当日7时50分,巡查民警对该外轮所有登轮人员进行逐一检查,发现一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登轮证件。经查,该人系某劳务队作业人员,因公司负责办理边检登轮手续的工作人员误认为“中国香港”籍船舶不属于国际航船,未为其申请办理边检登轮手续。吴淞边检站对该名无证登轮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罚。

  吴淞边检站提醒广大登轮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因装卸物品、维修作业、参观访问等事由需要上下外国船舶的人员,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申请办理登轮证件。同时,根据该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扰乱口岸限定区域管理秩序的;(二)外国船员及其随行家属未办理临时入境手续登陆的;(三)未办理登轮证件上下外国船舶的。违反前款第一项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无知不是违法的借口,侥幸终究难逃法眼,希望所有登轮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过一个祥和、幸福的中国年。(完)

【编辑:张燕玲】